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经各班评议小组认定(复核),基础教育学院评议小组审核,拟认定以下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具体名单见附件)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9.9.24-2019.9.29,如有异议,请与刘康波老师联系,电话:15079963650。
2019年9月23日